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的好处

2024-07-01 20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企业的直接好处就是减少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同时也是鼓励技术型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增加投资在研发阶段,更好的促进企业的技术转型。













企业做研发费用的好处:


1. 税务方面:若该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专项审计后,在年底汇算清缴时能够加计50%税前抵扣。

2. 科委方面:若该企业有实际的研发产品,可以申报相关项目,获得相应的财政补贴,而做研发费用是项目的辅助台账。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时,发生的下列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

1.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2.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3.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4.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5.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6.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7.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8.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发生的下列支出也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3.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4.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5.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 企业发生的下列研究开发费用不得税前加计扣除:

1.除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的折旧费、租赁费等;
2.非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以及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3.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
4.非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5.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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